傅小平:在我们这个时代里谈史诗,首先需要言明,我们并不是在体裁的层面上来谈。就像巴赫金说的,史诗作为一种有着稳定不变的框架,也很少可塑性的体裁,已然是过去式,但它留下的程式作为一种现实的历史力量,仍然在文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。我想正因为此,我们说一部有着宏大精神体量的作品,一般不直接说是史诗,而是称之为史诗性,或具有史诗品格的作品。这可以说是我们所能给予一部作品的最高评价。事实上,是否具有史诗性,某种意义上的确是我们衡量作品伟大与否的重要标准。在你看来,在我们时代里,重提史诗有何必要?
苏炜:首先,在当今时世,或文学现状的当下,我以为重提文学的史诗性话题是有必要的。“小时代”的说法,自是借用郭敬明那两部由当红小说改编的当红电影的题目;你的这个“史诗”话题,倒让我想到将近十年以前,由旅美中国作家、以英文写作而获国际大奖无数的哈金提出的那个“伟大的中国小说”的论题,曾在北岛主编的海外《今天》杂志引发的一场持续多时的争论和讨论。笔者当时也是这场讨论的参与者之一。哈金的这个议题,来源于美国作家J.W.Deforest的关于“伟大的美国小说”的定义:“一个描述美国生活的长篇小说,它的描绘如此之广阔、真实、并富有同情心,使得每一个有感情、有文化的美国人都不得不承认它似乎再现了自己所知道的某些东西。”
这个关于文学“史诗性”的命题,当然与上述“伟大的美国(中国)小说”的命题有联系,又有区别。显而易见:缺乏“史诗性”、“史诗感”的小说,也有可能是“伟大”的——比如契可夫和鲁迅的许多独立短篇,都未必具有“史诗性”格局却依然不失其“伟大”(不过,其小说总量构成的文学景观,则还是具有“史诗性”的)。
所以,回到本话题,确实需要首先分清,“史诗”与“史诗性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这是体裁、文体、样式与题材、文风、文势的区别。体裁类的“史诗”,指的就是“荷马史诗”一类的西方经典史诗样式。“史诗性”,则是精神、价值层面的评估。何谓“史诗性”?当然也可以是“一千个人会有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”。但用当今通用流行的语言,我以为这样几个基本元素,是文学的“史诗性”不可或缺的,即——“地气”、“血气”与“浩然正气”。我不妨用三个人的身体器官喻之吧:“地气”,是一个作家与文学的“脚跟”。——“地气”,就是触及时代、历史和社会的大问题、真问题,表现能够触动读者受众心智灵魂的关涉广大民众的重情感、深情感。“血气”,则是作家与及其文学作品的“腰杆”和“脊梁”。——“血气”,就是直面人生、社会的血性担当和傲世风骨。那么,“浩然正气”,则就是作家与文学的“胸怀”与“胸襟”了。——“浩然正气”,我这里特意加上的“浩然”二字而不是仅仅用“正气”,其实是为了区别于当下已经烂大街的“正能量”一词,或者类似“主旋律”一类的概念;而“浩然正气”所言,自然是孟子所言的“塞于天地之间”的“至大至刚之气”——一种可以激浊扬清、高朗旷达、温暖人心,同时可以承前启后的“正大刚直的精神”。其最确切的涵义,或可用北宋儒学家张载的名言作注——“为天地立心,为生民立命,为往圣继绝学,为万世开太平”。
以上,在本文题旨内,或许就是我对文学及其“史诗性”的基本定义取向吧。
傅:应该说,当下很多有抱负的作家,都梦想写出史诗性的作品,但我们碰到的最大难题,该怎么面对时代的挑战。我们这个时代,被普遍认为是快节奏、碎片式、欲望化的小时代,这与史诗的表达是有很大冲突的。而从国家主流的层面上看,我们又置身于寻求文化复兴,理当有史诗性作品出现的大时代。让我印象特别深的是,铁凝主席谈到德国作家马丁·瓦尔泽拜访中国时说的话。瓦尔泽说,当今中国社会的巨变,每一点进步都牵涉了许多人的命运变化,这对一名作家是非常宝贵的矿藏。虽然如此,不能不承认,相比建国前后,改革开放前后那些时期,当今的变化对个体的牵涉可能更为隐蔽和潜藏。我总感觉,当下文学在主流与非主流之间存在一种很大的张力。该怎么看待这种看似悖谬的现象?
苏:这位德国作家马丁·瓦尔泽说得很不错。你用“快节奏”、“碎片式”、“欲望化”来定义“小时代”;可谁能否认,过去的百年以降,中国其实始终处在大激变、大悲喜、大转型的“大时代”?改革开放三、四十年间的社会激变不必说,一枝一叶、寸金尺土的巨变就在我们眼前发生;可整个二十世纪与跨世纪,从“五四”、“九一八”、“一二九”、“八一三”、“一九四九”到“五七”、“五一六”、“九一三”、“四五”、“八九”……这些林林总总的数字年轮里,哪一个数字,不是蕴涵着无数大时代的大史诗、大故事?!视界和见识的约制,言说环境的局限,使得作家身处大时代大历史而只能在文字表述上“小打小闹”。就以眼前马丁·瓦尔泽提到的“当今中国社会的巨变,每一点进步都牵涉了许多人的命运变化,这对一名作家是非常宝贵的矿藏”来说,我因为在耶鲁开设“中国当代小说选读”的课程,曾在几年前的某个暑假泡在大学阅览室里,想从众多近期中国文学杂志里找出描述当下中国生活的优秀篇什来,供课堂教学使用。我基本的阅读感受是:同一个题材点——或农村或都市,或打工妹或白领男,几乎读一篇小说就等于读了十篇百篇小说——农民工、留守儿童、暴发户、办公室私情、酒吧歌手、毒品、聚赌……写来写去都是面貌相似、声口相似甚至人物关系相似、故事结构相似的东西!这些年我参加过一、两个国内文学奖的评审,读过相当数量的当代“严肃作品”,在评审会上大家一凑感觉,都笑了:入选的作品写自杀、写发疯的,竟占了相当高的比例!好几位职业编辑说:日日时时都在看自杀、读发疯,几乎觉得是文学在自杀、自己也要发疯!——在这样一种书写氛围和文学情状中,小鼻子小眼的碎片化写作,“小时代”的唇膏眼影、娇喘嗲吟,怎么能够不成当下文学的常态呢?!
我不愿“站着说话不腰痛”。作为一个身在域外而坚持母语写作的“华文作家”,设若看不到域内作家和写作所面对的大环境的种种限制,是不公平的。上述那些大时代的“数字”后面,哪一个不涉及众多的禁区、禁忌语与敏感词?呼吁“史诗性的文学”,恐怕至少需要两个前提条件:一是,书写的大环境应该为各种历史禁忌和现实禁忌松绑,文学的题材取向方可展开作家自由想象的翅膀,使历史和现实的众多大事件大关节,成为史诗性写作的富矿藏;二是,作家的写作要有直面历史、冒犯禁忌的勇气——应该说,即便是在有所设限、生怕动辄得咎的某些题材和现实语境中,一个视界宽阔、特立独行、文字表述富有穿透力和虚拟力的作家,还是能在冒犯禁忌、突破禁忌的写作中有所作为的。现成的例子自然可以举出莫言、刘震云、阎连科诸位,他们的众多作品——从《酒国》、《丰乳肥臀》到《蛙》,从《故乡天下黄花》到《一九四二》,从《受活》到《四书》等,它们在写作视界和文字表述上,都是富有突破性的,同时也开阔了文学题材的视界的。当然,也是容易引发各种争议的。完全可以这样说,一个当代作家,如果写作只是想绕开各种“争议”、“禁忌”而写,那么这位作家的视野一定是狭窄的,笔触一定是拘谨匠气的,心胸更是重重上了绑的。上述作家的上述作品,就敢于迎着“争议”话题去,其“主题意识”与“问题意识”是直接植根于这个时代土壤里的诸般生长困惑的。这一点就很难得。至于它们是否属于“史诗性”的写作及作品,则就见仁见智,可以留待历史的评估了。
傅:史诗性作品因有超出一般作品的容量,天然地包含了某种厚重感和庄重感,也因此通常有比较大的篇幅。但从阅读的角度看,如果不算可以浏览式快阅读的网络长篇,他们相对倾向于十万字左右的篇幅,而作家也乐于写这样的小长篇。有这样的对照,当我读到莫言在《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》一篇里说,“长度、密度和难度,是长篇小说的标志,也是这伟大文体的尊严”,“没有二十万字以上的篇幅,长篇小说就缺少应有的尊严”,能读出一种孤注一掷的悲壮感。庆幸的是,我们一直有如乔纳森·弗兰岑一般的“海獭式”作家在维护这种尊严。比如,张炜的《你在高原》、孙皓晖的《大秦帝国》,乃至黄永玉的《无愁河的浪荡汉子》,都堪称鸿篇巨制。但话说回来,要是一部小说写得很长,却只在极少数读者中产生不大的影响,并不契合史诗的精神。史诗之所以为史诗,就在于它同时在读者中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,且在某种意义上成了人类共享的精神财富。这样问题又绕回来了。不妨换个问法,在当下,该怎么写好大篇幅的长篇作品?
苏:恐怕篇幅只是一个表面因素,关键还是作家观照、把握世界的视界的高度和宽广度。记得前些年文学理论界“后现代热”时,曾经引进过好几个类似“第三世界的文学都是民族寓言”(詹明信语)与“个人叙事”与“宏大叙事”、“私领域”与“公共空间”等概念。为着“与国际接轨”(这是那些年的一个“时代关键词”,其实是中国作家群体某种隐晦的“诺贝尔奖情结”在作崇),作家们一度纷纷设法逃避这个“民族寓言”的陈套,而把“个人叙事”与“宏大叙事”对立起来,于是文坛上以“个人叙事”为时尚而对“宏大叙事”避之惟恐不及,各种“隐私书写”、“小女人文体”、“下半身写作”以至“我是流氓我怕谁”,便一时间大行其道,各种琐屑化、感官化、粗鄙化的文字景观充塞文坛、网络,越来越猥亵化、低俗粗鄙化(这是“X丝”、“X格”之类的淫亵语大量进入文字书写的“语境”),文学书写自然就缺乏格局、风骨与气象,很难